2022年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紧扣“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任务,围绕“五大经济”“十条产业链”主动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谋助手作用。现将2022年统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总体工作情况
(一)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领导为主线,强化机关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坚持围绕统计抓党建、抓党建促统计的发展思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党的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三会一课”主要内容,持续深化“对标五强、提升五力”和“亮晒比”行动,组织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晒学时、比学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后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以党组文件下发各党支部、科室落实。在主要内容、责任分工及采取方式中,提出“十好”内容。在做好学习宣传的基础上,要求坚决执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举措,结合统计职能职责,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着力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咨询、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同步抓好贯彻落实,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2.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持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将意识形态要求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加强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能力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托统计门户网站、微讯公众号推送数据和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3.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包联责任,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022年面对新冠疫情形势复杂,乌兰察布市统计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传达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精神,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本级疫情防控工作,先后派出精兵强将43人,其中党员22人,担负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全天值班值守任务,履行协助社区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小区出入人员管控、制止小区内人员聚集扎堆问题等职责。期间,局党组一线指挥,成立1个临时党支部专门负责包联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党组成员自觉承担包联社区值班任务,履行值班工作人员职责,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全体值班人员履职尽责,维护了统计人员践行使命,服务人民的良好形象。
(二)以精细化工作举措为抓手,推动统计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1.努力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格局,全力打造统计数据质量优质法制化营商环境
为净化统计环境、在系统内部学习的基础上,通过《统计法》进党校,常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常态化学习等形式,有效提升各级领导统计法治意识。在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方面,除利用重要时点进行集中宣传外,2022年,在乌兰察布统计微讯推出“以案释法”统计违法案件系列宣传专题教育,引导树立严守统计法律法规的底线红线思维,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制化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高质量做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乌兰察布市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目前,已完成了市本级和其余10个旗县共105家企业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在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方面,制定《乌兰察布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11个旗县市区均制定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按时序进度高质高效完成纠治工作各项任务。全力做好专项纠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每半月开展一次全面调度,共向自治区统计局报送专项纠治工作进度7次。认真完成“四个必查”“三个一批”关键步骤,对照32项主要任务,逐条逐项梳理落实。会同市委办、政府办对近三年市委和政府文件进行实地核查,并将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自查工作延伸至市直相关部门。将执法检查和入退库专项检查相结合,对2021年以来全市800余家入库、330余家退库的“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真实性进行核查。
2.切实守好统计数据质检关,不断完善数据生产全流程管控体系
一是持续加强统计数据常规审核。按照自治区统计局“精细化建设”要求,和“年度数据季度监测、季度数据月度监测”工作思路,实行跨专业、跨行业数据评估。在每个月的数据审核期间,坚持“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和“盯企业、盯项目”原则,同时加大专业、行业之间数据趋势性、匹配性审核力度,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数据核查。通过现场核查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或调研座谈,真实客观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发现问题,现场指导培训,及时整改,达到以查代训,从企业源头提升数据质量。三是创新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线上+线下”、集中授课与“面对面、一对一”相结合,充分利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赴企业调研等机会,现场对企业人员进行培训,送统计服务到基层,提升统计业务能力。
3.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工作,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稳步前行。
一是做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3月份对全市规上工业企业开展了原材料用能情况调研,特别是我市主要冶金、化工、石墨等行业原材料用能统计工作,为下一步碳排放核算打下坚实基础;6月份开展了全市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展情况调研,全面了解我市新能源发展情况,为早日实现双碳目标纳言献策。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开展“碳排放”试填工作,全面总结试填工作中出现的经验和问题,为国家制定统一“碳排放”核算体系提供了宝贵意见。二是针对部分工业技改投资新业态新模式入库难的问题,成立专班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撰写报告并呈送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现场研究解答,彻底解决了方法制度层面入库难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对工业、建筑业、贸易、交通、房地产及其他重点服务业等行业增加值对应的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等指标加大核查和监控,做实增加值总量。四是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和分析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研究探索“五大经济”、“十条产业链”统计方法,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咨询、统计分析工作,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五是扎实做好“五经普”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的统一部署要求,已完成组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行人才储备培训,开通了统计专网,科学安排经费预算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点推进名录管理创新发展的要求,按时将调查单位入退库工作延伸到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名录库动态更新维护工作延伸到嘎查村(社区),为下一步顺利开展“五经普”创造条件。六是提前完成人口抽样调查入户登记工作。560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克服困难,多措并举,提前一天完成了全市的278个村居委会、1022个小区、16376户、38183人的登记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居全区第二位。七是完成乌兰察布市“五大经济”发展现状分析。依据《乌兰察布市产业集群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对“五大产业集群”的划分,根据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统计口径筛选与之关联度较高的相关行业,对2021年数据进行加工,概算出增加值总量,并对发展现状进行简要分析。通过概算分析,对全市“五大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了量化,从数据上直观的看出全市“五大经济”的发展规模,发现短板弱项,为下一步的决策部署提供了数据支撑。
4.持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推进基层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强化经费保障。为确保各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经费落到实处,在全市统计工作会议上,再次督促旗县市区将苏木乡镇统计经费列入旗县财政预算,确保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乡镇日常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强化人员保障。目前,我市109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均设立了专门的统计工作办公室,专职统计员112名,兼职统计员125名,大专以上学历152名。从年龄来看,80后、90后占比74%,统计工作人员总体呈年轻化态势。三是强化业务落实。全力将两个延伸有关工作向全市109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1511个社区(村)推进,以视频会议、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市、县、乡三级统计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基层统计人员综合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通过电话、实地等方式指导社区(村)统计人员开展调查单位入退库和名录库维护等工作,有效形成了实时更新、动态维护的名录库工作机制。2022年我市乌兰花镇、白音察干镇、三大顷乡荣获自治区第四批、第五批“八有八化”建设标兵称号,目前为止,我市已有13个苏木乡镇获标兵称号。此外,我市马莲渠乡、长顺镇作为自治区第一批“八有八化”建设标兵乡镇已连续三年顺利通过自治区“回头看”验收。
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组织实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按照国家、自治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积极推动旗县党委和政府将经济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组建普查机构,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落实普查各项保障。严格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高质量完成国家、自治区统计局赋予的综合试点任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和名录库单位清查。借鉴以往大型普查有益经验做法,抓好普查宣传的组织与策划,努力为经济普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普查环境。强化责任意识,稳步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全力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按照自治区统计局11月13日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方案》(内统办字[2022]71号)文件要求,2023年将按照新制度要求围绕《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对全市2022年地膜回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确保两项数据能准确反映我市地膜使用和回收情况。
一是持续做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长期任务的整改工作;二是全力做好2023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盟市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按照乌兰察布市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任务台账,加强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确保相关举措落实到位;四是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持续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社会环境;五是不断加强与纪检、巡察和审计等监督的协同贯通;六是加强基层统计执法队伍建设等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
计划完成乌兰察布市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乌兰察布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乌兰察布市营商环境建设满意度两次调查,乌兰察布市平安建设及政法系统满意度调查等十项社情民意调查。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坚持先立后破,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紧跟新时代工作要求,找准工作重点,加大对企业原料用能的培训和指导,全面掌握本地区能源消费基础数据,做好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准备工作。
2023年,在完成各项常规统计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派生产业的核算制度,研究如数字经济、物流产业、文旅体康养、新能源经济、绿色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统计方法制度,使相关产业的统计数据能够更加全面准确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加可靠的数据支撑和依据。
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