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起步之年。全市各级统计部门紧扣“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规划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主线,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根本,坚持系统观念,加快统计改革创新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步伐,强化统计分析研究能力和水平,加强统计法治监督,巩固统计数据质量,扩大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确保全市统计事业“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现将2021年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市1—10月份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据自治区反馈数据,2021年1-10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居全区第九位,两年平均增长4.6%。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1%,增速居全区第七位,两年平均增长4.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96.2亿元,同比增长5.1%,增速居全区十一位,两年平均下降0.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0.4亿元,同比增长17.3%,增速居全区第六位,两年平均增长13%。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党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提升各级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今年以党史学习教育为牵引,深刻把握建党百年的时代背景,局党组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建党10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不断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政治忠诚。截至目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11次,其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6次。机关各党支部累计组织各类学习活动40余次,开展各类研讨交流30余次。二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不断压实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生动格局。同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人员出席党组会,各类重大事项及时向派驻纪检组进行报备。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把各类廉政风险降到最低。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结合“庸懒散、推拖绕、怠乱飘”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提升工作成效,不断纠治各类作风顽疾。三是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牢守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各级领导干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和敏锐性不断提高,在全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久久为功、长效用力,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国家推行统编教材的重大意义,认清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教材问题激化民族矛盾的险恶用心。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积极传播正能量,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带动全局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听党话、跟党走。四是坚持原则凝心聚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的目标上,把智慧凝聚到开拓进取的事业中,把行动统一到共谋发展的步调上,班子整体合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对重大决策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力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做到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以诚相见,相互学习和尊重,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良好氛围和环境。班子成员率先垂范,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合理安排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及时解决基层一线和干部职工面临的实际问题。
(二)抓整改,营造良好统计生态环境。
做好国家统计局第十二统计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是今年统计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2021年3月25日,向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4月23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两办”印发《关于国家统计局第十二统计督察组对内蒙古开展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局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共明确了19个整改问题,29项整改任务。市统计局作为统计督察整改办,担负市本级和11个旗县市区党政系统整改工作的组织、推动、协调等任务。为抓好党政系统督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市统计局第一时间成立专班专办,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期间,市委和政府召开常委会和常务会共6次,专题研究、部署、听取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整改办承担了会议材料的草拟、报备等相关准备工作。多次协调召开整改推进会。共撰写领导专报3期,下发统计督察整改通报3期,就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调度各旗县市区委和政府10余次。承担市委和政府统计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的草拟工作等等。在市委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统计督察整改办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统计督察整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截至11月底,统计系统内部的整改任务均按照自治区统计督察整改办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3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2项,完成率达97%。整改工作不仅仅是统计部门一家的事,相关部门也是整改的重点对象.在部门整改上,个性问题针对部门职责,细化整改措施,科学指导,督促落实;共性问题突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6月9日,在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视频会,各旗县设分会场,全市共300余人接受教育。举案说法,吸取教训,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生态环境,确保整改工作齐头并进,整体推进。
(三)抓基层,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推进苏木乡镇统计“八有八化”建设,是加强和改进统计基层基础,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的重大基础性改革。今年以来,我们按照自治区统计局“巩固一类,扩大二类,督促三类”的思路,持续督促、重点帮扶未实现“八有”或工作条件差的“三类”乡镇尽快进入“二类”乡镇,通过针对性指导、鼓励表扬、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二类”乡镇争当“一类”乡镇。集宁区马莲渠乡等多个乡镇先后被评为2021年度全区成效显著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借统计督察整改之东风,以上级统计调研为契机,主动深入实地,一线指导检查,巩固拓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果。6月7日至11日,市委统计督察整改办与市委督查室分两组联合对集宁、兴和、凉城、化德、察右前旗、四子王旗6个旗县市区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八有八化”实地督查,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被督查地党委政府,并由市委督查室负责盯办落实。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全市统计系统以企业、乡镇苏木统计人员为重点,采取现场指导、以会代训、观摩教学等形式,邀请自治区统计局专家讲座,本级业务骨干精心授课,分专业、多批次组织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统计制度、指标含义等内容进行专门培训,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有效提升。特别是5月12日至14日在丰镇市举办的全市基本单位统计业务暨法律法规培训班,既有自治区统计专家授课,又有市级业务骨干培训,还组织对丰镇市基层基础建设的两个典范乡镇进行了实地观摩,为各旗县市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了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人员管理。按照“八有八化”要求,企业、乡镇统计人员已经配备,如何把基层这两支队伍管起来、用起来,常态化开展各专业统计报表填报、名录库维护等工作,是今年全市统计系统面临的重要课题。上半年,我们在努力完成对全市所有“四上”企业和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全覆盖”培训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人员管理使用办法,推动基层统计工作与村居网格化治理有机融合,按照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通知》,重点协调解决人员、经费保障问题,主动定任务、压担子,调动基层统计人员工作热情,发挥基层统计人员“触角”作用,拓展统计数据来源渠道,努力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四)抓细节,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依法统计意识逐步提升。以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分别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进行了传达学习,明确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每年学习不少于1次,坚持常态化,各级依法统计意识显著增强。市委组织部印发《2021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知,明确各级将《统计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全市统计工作专题培训班2021年9月在市委党校举办。二是统计常规执法检查持续加强。认真开展全市分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从2021年3月中旬开始,对集宁、兴和等6个旗县市区开展贸易限上法人企业数据核查。从6月15日开始,市统计局先行筛选出32家疑似问题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核查。9月底前,以各旗县市区统计局为主体,完成了100家企业执法检查任务,期间,多次迎接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以此夯实统计基础,保障数据质量。三是统计监督职能得到有效保障。积极与市委办公室和具有考核职能的部门协调沟通,对现行有效的党委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查找出2个涉及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审定不属于涉及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清理范畴。市政府法律事务科在开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中,未发现涉及统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有效保障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
(五)抓业务,不断优化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能耗双控统计指标的监测预警工作。立足我市能耗双控任务较重实际,及时成立市局能耗双控组织领导机构,履行形势研判、数据测算、建言献策职能,配合部门做好全市能耗月度、季度监测,准确掌握全市节能降耗情况,及时提供监测预警信息,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为细化能耗双控工作,按照市能耗双控领导小组要求,今年1季度开始,首次对各旗县市区开展季度核算工作,为11个旗县市区编制季度核算表,对各地区能源统计相关人员进行季度核算培训工作,这是乌兰察布今年能耗双控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和独特做法。能耗双控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被相关部门采用,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们的一致认可。特别是一季度全市单位GDP能耗数据在上一年两位数正增长的基础上,转为同比下降10.4%,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得到自治区政府的通报表扬。
二是加大各行业增加值核算力度。严格执行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制度,对工业、建筑业、贸易、交通、房地产及其他重点服务业等行业增加值对应的应交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营业利润、固定资产折旧等指标加大核查和监控,做实增加值总量,真实反映各行业增加值率,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打好基础。
三是加大各行业企业和投资项目入规入统力度。按照“先入库、后有数”的要求,建立统计协调联动机制,协调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提供企业注册、项目审批和纳税等相关入库资料,使达到入库条件的企业和投资项目及时入库。
四是及时发布人口普查公报。上半年,协同自治区人普办认真汇总核实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及时撰写并在《乌兰察布日报》、乌兰察布市政府网站、乌兰察布市统计微讯等主要媒体发布全市人口普查数据,指导基层做好普查“两员”劳务报酬兑现、经费保障、资料开发、成果转化等人口普查后续工作,努力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同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完成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的样本轮换;建筑物、住房单元核实工作。
五是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和分析服务。紧跟形势任务,统筹推进重大战略相关统计监测,持续优化完善高质量发展、“六稳”“六保”、沿黄流域、农牧业高质量发展等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测;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统计监测,建立实施国有经济及中小微企业等统计指标监测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我市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枢纽经济、区域经济和现代能源经济的发展思路,做好统计调查、统计咨询、统计分析,不断提升统计分析服务效能。截止11月底,撰写领导专报、要情专报、统计信息、统计简报等各类政务信息400余期,信息采用量一直位居全市前列。前三季度共发布统计微讯动态、信息等261篇,微讯关注用户801个,在全区排名位次靠前。
六是持续做好社情民意调查工作。截止11月底,完成相关部门委托以及自主调查21项,5项调查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其中市委书记隋维钧批示4次,市长奇飞云批示1次),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及时、全面、准确的统计服务。同时,认真做好常规统计、统计公报、统计年鉴、领导手册及月度、季度全市经济运行分析等工作,数据应用、资料开发、统计咨询服务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加强。
(六)抓作风,提升统计机关管理效益。
一是积极改善办公条件。市统计局先后投入资金近15万元,更换市局办公室木门,粉刷墙壁、维修基础设施,更新管道配件,努力创造拴心留人的良好办公环境。二是优化干部配备结构。以事业单位机构整合为契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优化干部配备结构,干部结构更为合理,工作热情明显提高。三是严格机关管理制度。按照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结合市统计局机关管理实际,研究制定机关公车使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请假销假等统计机关管理制度10余项,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组成员带头严格执行,把执行管理制度与干部考核、提拔使用挂钩,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目前,全局干部职工作风更加严谨务实,凝聚力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政务管理、政策研究、设计管理、财务内控、人事管理、资料开发、包联帮扶、科研教育、老干部服务、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不俗成绩。
三、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统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谋划、同研判、同部署、同促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特别要突出处级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加强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根据近期制定的《市统计局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全实施意见》,对照统计工作职能职责,认真决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要巩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继续做好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巩固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为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三是全力做好主要经济指标统计监控,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分析能力,特别是要做好全市能耗双控、新冠脑炎疫情对全市经济影响的分析判断、数据测算、建言献策工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四是做好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抓好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五是按照《自治区意见》、《自治区办法》和“八有八化”的具体要求,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六是继续实做好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普查数据资料开发、成果转化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准备工作。
七是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做好日常监督执纪工作,持续正风肃纪。
八是做好社情民意自主调查工作。
九是高质量完成定报和年报常规统计调查任务。指导旗县市区做好全市2022年夏季农牧业普查工作。
十是做好领导手册、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工作。
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