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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兰察布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5:40 作者:张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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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乌兰察布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在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由统计局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力调查。本次调查以2024年11月1日零时为调查的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全共抽取62个村级样本,调查登记住户3600户。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4年年末全常住人口为158.07万人,比2023年减少2.41万人,减幅1.50%。

二、城乡构成

2024年年末全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99.68万人,比2023增加0.28万人;乡村人口为58.39万人,比2023年减少2.6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06%,比2023年提高了1.12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4年年末全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15.78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9.98%;16-59岁人口为85.55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54.12%60岁及以上人口为56.74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35.90%。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84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25.84%。与2023年相比,0-15岁人口减少0.73万人,比重下降0.31个百分点;16-59岁人口减少2.65万人,比重下降0.8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97万人,比重上升1.1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0.56万人,比重上升0.74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4年年末全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80.12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50.69%;女性人口77.95万人,占全常住人口的49.31%。性别比为102.78,比2023下降1.03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4年年末全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0.61万人,比2023增加0.0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3.83‰,比2023年下降0.20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82万人,比2023减少0.02万人;人口死亡率为11.40‰,比2023年上升0.0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57‰,比2023上升0.19个千分点。

 

注释: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常住人口  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  城镇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的全部常住人口;乡村人口是除上述人口以外的全部人口。

性别比  指男性人口数与女性人口数之比,通常用100个女性人口相应有多少男性人口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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