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业务 > 统计公报
2022年乌兰察布市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3-28 11:20 作者: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制度(2022年统计年报)》要求,乌兰察布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共抽取278个村级调查样本,涉及调查小区1022个,全市共调查16376户,登记38183人。现将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全市2022年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量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163.11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2.84万人,减幅1.71%。

二、城乡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为99.42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1.49万人;乡村常住人口为63.69万人,比2021年末减少1.3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95%,比2021年提高了0.14个百分点

三、年龄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6.16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9.91%;15-64岁人口为107.73万人,占66.05%;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21万人,占24.04%。与2021年相比,0-14岁人口减少1.30万人,比重下降0.6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减少2.59万人,比重下降0.4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增加1.03万人,比重上升1.04个百分点。

四、性别构成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82.8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50.78%;女性人口80.28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49.2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18,比2021年下降0.56。

五、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0.70万人,比2021年减少0.1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4.27‰,比2021年下降0.55个千分点;死亡人口1.78万人,比2021年减少0.12万人,人口死亡率为10.84‰,比2021年下降0.4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57‰,比2021年下降0.11个千分点。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