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 首页 > 统计业务 > 统计信息
乌兰察布市1-10月全社会用电量完成623.9亿千瓦时
来源: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11-11 16:58 作者:杨心雨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据电力部门数据反馈,20241-10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达623.9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增长11.6%。10月当月全社会用电量为6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

一、总体情况

20241-10月,全行业用电量为61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10月当月全行业用电量为6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1-10月用电量为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0.5%,10月当月用电量0.2亿千瓦时,同比上涨26.7%;第二产业1-10月用电量为56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91.1%,10月当月用电量5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第三产业1-10月用电量为4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5%,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5%,10月当月用电量4.1亿千瓦时,同比上涨27.1%。

1 全行业用电情况

指标

1-10月

10月

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

用电量(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用电量

(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全社会用电量

623.9

11.6

64.6

6.4

100

全行业用电量

611.9

11.6

63.5

6.3

98.1

第一产业

3.2

15.7

0.2

26.7

0.5

第二产业

568.2

10.9

59.2

5.0

91.1

第三产业

40.6

21.5

4.1

27.1

6.5

二、居民生活用电稳步增长

20241-10月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合计为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1.9%。10月当月城乡居民用电量为1.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0%。1-10月城镇居民用电量为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乡村居民用电量为3.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