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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3-01-13 15:23 作者: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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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信息办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乌兰察布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宁新区市发改委大楼,电话:0474-83209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年来,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协调;有计划、有总结;有培训、有指导,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文件解读、办事服务、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规范性文件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2年我局共上报信息145条,给党政主要领导上报的要情专报和领导专报分别为1条与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可直接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有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受理渠道畅通。2022年我局受理12345平台申请和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申请20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范畴,强化信息发布保密性审查,认真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审核,严格执行公开程序。

  二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设置了统一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了单位简介、政务动态、政民互动等事项。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上网发布。

二是大力推广进化微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更快捷,透明度更高,使公开的内容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群众通过手机即可方便了解政府信息,通过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2022年,根据我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人员岗位变更,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定期检查督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全力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在门户网站及微信订阅号平台开通了留言功能。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在统计信息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为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服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相比,还需要进—步加强和改进。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开信息领域不够全面,部分信息仍没有进行有效公开。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公开信息内容缺少图文、图表,不够直观,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解读形式多样性,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增强政策解读效果,让群众更加直观的了解需要的政策信息。加大对政府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的解读力度。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有序、高效。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觉悟,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关注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2年度,乌兰察布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在总结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同时进行了回头看,市统计局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乌兰察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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