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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6-01-28 16:34 作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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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严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更高站位统筹推进、更实举措狠抓落实、更严要求规范开展,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聚力做实统计数据发布与专业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切,持续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效能,切实增强统计工作整体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文件解读、办事服务、业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规范性文件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5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146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82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7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门户网站可直接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有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受理渠道畅通。2025年我局受理12345平台申请11条,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申请23条,信件选登27条。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科学划分信息公开与不予公开范围,强化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规范开展公文公开属性认定与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各项法定程序。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升级线上公开平台,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元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群众通过移动终端便捷获取统计信息。深耕“乌兰察布统计微讯”建设,平台关注用户达2277个,较2024年末新增312个,同比增长15.9%丰富政务公开呈现形式,以局官网、统计微讯为核心载体,紧扣数据生产时序节点做好信息定期更新发布;做实在线访谈专栏,聚焦社会公众关注的统计热点问题,按季度常态化开展在线访谈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全力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与规范性、公开时限的及时性、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等开展专项检查。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22

0

0

0

0

0

22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5 年,市统计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信息公开,切实保障公民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助推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充分发挥统计政务信息的公共服务效能。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薄弱环节,一方面,政策解读的深度和针对性仍需强化;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足,导致工作覆盖面与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拓展。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靶向施策、精准整改,通过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大信息报送力度等举措,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5年度,乌兰察布市统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重点,持续推进公开各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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