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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01-18 09:07 作者:乌兰察布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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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政府信息办的有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乌兰察布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乌兰察布”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兰察布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集宁新区市发改委大楼,电话:0474-832095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政务服务工作,全力推进现代化服务型统计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尽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我局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相关科室分头落实,数据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工作。2019年我局共上报信息329条(不包括给党政主要领导上报的要情专报和领导专报),信息排名位居2019年度市直单位党委信息和政府信息的前列。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的方针,自觉贯彻党和政府的主张和意图,不断增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权威性。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人事、综合、数管中心等科室配合的工作局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二)依法、主动、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依托网络平台公开信息。坚持把统计信息网站作为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供统计服务的重要载体,严格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原则,充分利用市统计局信息网站,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统计局网站等平台,依法依规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和统计分析研究报告。做好“乌兰察布统计微讯”,强化创新意识,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可读性,及时向社会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普通群众可以通过关注公众号,及时掌握全市经济发展最新动态、经济运行权威解读以及统计工作动态。二是做好各类统计数据的开发应用。做好领导手册、统计公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各类统计数据的编印工作,做好季度、半年全市经济运行分析,及时解读经济运行特点,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权威的统计服务。三是在我局内部信息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长期公开本单位职能、科室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及时公布统计工作动态。四是按要求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在统计信息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为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服务。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统计部门业务性强,专业知识广,具有涉密性,在国家和自治区没有对统计数据正式认定和反馈之前,部分业务工作和数据不便对外(涉密资料)公开,导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面比较窄,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够多,望上级部门和社会公众给予谅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公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宣传统计行风、统计形象的信息不够具体;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仍需加强,形成全局合力。

2020年,市统计局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统计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在确保统计局数据不泄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公开信息,不断强化问题导向,全面抓好政务公开,为打造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以落实工作要点为基础,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要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媒体、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公开统计资料。

二是以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为抓手,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实效,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解答公众回应。

三是全面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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